公司董事會有7名董事,其中包括3名獨立董事,董事會的人數和人員構成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會及成員能夠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董事會議事規則》及公司《獨立董事任職及議事制度》等制度運作并開展工作,出席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勤勉盡責地履行職責和義務,同時參加培訓,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的要求,公司董事會下設戰略與投資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和提名委員會四個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各專門委員會工作細則等制度履行其職責,為董事會的科學決策提供了有益的補充。